9月13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宣布《关于小柴胡颗粒等3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告》。
凭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治理步伐(试行)》(原国家药品监视治理局令第10号)的划定,经国家药品监视治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小柴胡颗粒等3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宣布。
请相关药品上市允许持有人在2024年6月5日前,依据《药品注册治理步伐》等有关划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视治理部分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实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谋划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划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实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增补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